治乱吟五首 其四
火能胜水,火不胜水,其火遂灭。
水能从火,水不从火,其水不热。
夫能制妻,夫不制妻,其妻遂绝。
妻能从夫,妻不从夫,其妻必孽。
注释
- 「胜」:战胜
- 「遂」:于是
- 「从」:顺从
- 「绝」:决绝
- 「孽」:灾祸
赏析
《治乱吟五首 其四》用火与水、夫与妻的关系作比,阐述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及道理
艺术手法上,运用类比,将火水关系与夫妻关系相类比,形象生动地说明事物的相互作用,语言简洁明了,以具体事例揭示普遍道理,体现了诗人对生活中哲理的敏锐捕捉和独特表达
精选评论
- 「逸云居士通过火与水、夫与妻的对比,阐述了相互制约与顺从的关系,以小见大,蕴含生活哲理。」
- 「清风墨客邵雍用火水、夫妻关系作比,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事物间的相互作用及后果,寓意深刻。」
- 「墨香书客诗中以火水、夫妻为例,阐述制约与顺从之理,通俗易懂又富有深意,展现生活智慧。」
- 「幽梦吟者从火水到夫妻,对比鲜明,揭示了事物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性,给人以生活启示。」
- 「静雅诗魂用火水、夫妻关系类比,深入浅出地传达了生活中相互制约与顺从的道理,发人深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