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八

王梵志 · 唐 · 词 · 送别

借物莫交索,用了送还他。

损失酬高价,求(一本作我。

)嗔得也磨。

(「也磨」,伯三五五八、斯二七一○、伯四○九四卷作「也摩」,斯四六六九卷作「夜摩」。

)。

注释

  • 「借物莫交索,用了送还他。」:借别人的东西不要去索要归还,使用完了就送还给人家。
  • 「损失酬高价,求(一本作我。)嗔得也磨。(「也磨」,伯三五五八、斯二七一○、伯四○九四卷作「也摩」,斯四六六九卷作「夜摩」。)。」:如果有损失要赔偿高价,要是因此引起别人嗔怒也不好。

赏析

《三八》提醒借东西不要索要,用完要归还

若有损失要高价赔偿,若被嗔怪也没办法

诗中强调借物的正确做法

艺术手法上,以具体的行为规范‘借物莫交索,用了送还他’来表达,语言平实,却清晰地告知读者借物应有的态度和做法,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价值

精选评论

  • 「逸云居士」借物及时归还,莫要索取,否则损失高价赔偿,嗔怒也无用,此乃惜物之道。
  • 「清风墨客」诗中告诫借物勿索求,用后速归还,否则损高价,嗔怒亦枉然,尽显生活智慧。
  • 「幽梦隐者」借物归还之理,借时勿索,用毕即还,否则赔高价,嗔怒不可取,值得铭记。
  • 「墨韵书生」短短数语,讲清借物之规,借物莫索,用后送还,损失赔偿,嗔怒无益,言简意赅。
  • 「雅韵诗客」借物之道寓于诗中,借时不索求,用后归原主,失物偿高价,嗔怒皆徒劳,颇具启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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