閒居杂咏三十二首 目

陈淳 · 宋 · 五言古诗 · 咏物

目所以司视,视正乃为明。

非礼谨勿睹,睹之则为盲。

注释

  • 「司视」:掌管看\n「视正」:看得正确\n「明」:视力好\n「非礼」:不符合礼的\n「勿睹」:不要看

赏析

《閒居杂咏三十二首 目》:表明眼睛司职视物,视物正确才是明智,不合礼之事勿看,否则如盲

通过眼睛视物来阐述应遵循礼的道理,形象生动地警示人们要坚守礼,不看非礼之物,使道理更具感染力

精选评论

  • 「灵韵生」目司视,视正为明,非礼勿睹,此诗如同明亮之镜,映照出正确的视物之道,时刻提醒人们保持明辨是非之眼。
  • 「逸韵客」陈淳以目为载体,传达视正为明,非礼勿睹的理念,如明灯照亮人们在视物时遵循道德规范的道路。
  • 「雅音士」诗中关于目之司视与视之正道的表述精准到位,视正为明,非礼勿睹,突出了正确视觉对于认知世界与自我的关键作用。
  • 「清韵叟」四句诗将目之功能与视之准则刻画得入木三分。视正为明,非礼勿睹,体现了古人对清晰认知与道德坚守的追求。
  • 「幽韵者」以目司视为题,阐述视正为明,非礼勿睹,这是对正确看待事物的深刻教诲,展现了诗人对品德修养的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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