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风诗:治风诗五篇:至理
出处:御定全唐诗·卷二百四十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)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
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
意彼刑法,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注释
- 「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」:治理国家依靠什么呢?是推行文德教化。
- 「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」:再加上清正统一,没有人不顺应法则。
- 「意彼刑法,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」:想到那些刑法,唉唉!人们却不加以明察。
赏析
《二风诗:治风诗五篇:至理》赏析:此诗探讨治理之道,强调修文德、守清一
诗人认为真正的治理应依靠文德,加以清正专一,便能使民众顺从
对于刑法,诗人发出感慨,认为人们不应忽视其背后的治理理念
在艺术手法上,以简洁有力的语言直陈观点,通过“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”等语句,直接点明主旨,引发读者对治理国家根本之道的思考,虽语言质朴,却蕴含深刻的哲理
精选评论
- 「清心雅士」强调修文德与清一,此乃至理所在,发人深省。
- 「静悟文人」对理的阐述简洁而深刻,引人思考治国之根本。
- 「逸想居士」呼吁修文德、守清一,远离刑法之弊,见解独到。
- 「禅意墨客」诗中蕴含的哲理,让人在思索中领悟治国之道。
- 「慧心书生」以简洁之笔点明至理,展现出作者的深刻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