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(幷序) 一○九
官职莫贪财,贪财向死亲。
有即浑家用,曹(张改作「遭」)罗唯一身。
法律[刑](形)名重,不许浪推人。
一朝囹圄裏,方始忆清贫。
注释
- 「向死亲」:亲近死亡。
- 「浑家用」:全家使用。
- 「曹罗」:张罗,料理。
- 「法律形名重」:法律条文很严格。
- 「浪推人」:随意诬陷人。
赏析
诗中告诫官职之人莫贪财,贪财将害己
指出钱财应全家共享,而非一人独占,否则会触犯法律
“一朝囹圄里,方始忆清贫”通过鲜明对比,凸显因贪财入狱后对清贫的怀念
艺术上以直白的语言阐述道理,如“法律刑名重,不许浪推人”,言辞恳切,给人以警醒,劝人坚守正道,莫因贪财而陷入困境
精选评论
- 「清廉客官职莫贪财,直接点明为官之道,贪财最终害己,此乃至理名言。」
- 「守正先生贪财向死亲,强调了贪财对亲人的伤害,劝人莫因贪财而失了亲情。」
- 「慎行居士有即浑家用,曹罗唯一身,教导人们正确对待财物,莫要贪婪。」
- 「明法行者法律形名重,不许浪推人,警示人们要遵守法律,不可贪婪妄为。」
- 「醒世居士一朝囹圄裏,方始忆清贫,以惨痛后果告诫人们要坚守清贫,远离贪财之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