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道歌 其一二四

释印肃 · 宋 · 七言乐府 · 闲适哲理

还如避溺而投火,两处未明令法堕。

速须亲近正知人,如常处此菩提座。

注释

  • 「避溺而投火」:避开溺水却投向火中,比喻行为愚蠢
  • 「两处未明」:两种情况都不明白
  • 「令法堕」:使佛法堕落
  • 「正知人」:正确了解佛法的人
  • 「菩提座」:觉悟的座位,象征修行的正确位置。
  • 「还如避溺而投火,两处未明令法堕。
  • 速须亲近正知人,如常处此菩提座。」:告诫人们不要像愚蠢的避溺投火行为,要亲近正确了解佛法的人,安处于正确的修行位置。

赏析

《证道歌 其一二四》中,‘还如避溺而投火,两处未明令法堕’用形象的比喻指出行为的荒谬,让人警醒

‘速须亲近正知人,如常处此菩提座’则给出正确的指引,简洁有力

整首诗通过对比和直接建议,清晰地传达出要远离错误行为、亲近正知以坚守正道的思想,艺术手法上对比鲜明,建议明确,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

精选评论

  • 「逸云散人」避溺投火之喻妙,说明未明法之失,劝人亲近正知,常守菩提座。
  • 「清逸居士」形象比喻凸显不明法之误,速亲正知如明灯,指引常守菩提正道。
  • 「幽梦闲人」避溺投火场景生动,警示未明法之险,倡导亲近正人,稳固菩提心。
  • 「静悟隐者」以投火避溺为鉴,强调法堕之危,呼吁速近正知,安处菩提座。
  • 「禅心逸客」此喻深刻,点明未明法之弊,劝速亲正知,坚守菩提之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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