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八
造酒罪甚重,酒肉俱不轻。
若人不信语,(「语」,伯三七一六、斯二七一○卷作「义」。
)捡取《日槃经》。
(「日」,伯三七一六、伯三六五六卷作「湼」。
)。
注释
- 「造酒罪甚重,酒肉俱不轻。」:酿造酒的罪过非常严重,酒和肉带来的罪过都不轻。
- 「若人不信语,(「语」,伯三七一六、斯二七一○卷作「义」。)捡取《日槃经》。(「日」,伯三七一六、伯三六五六卷作「湼」。)」:如果有人不相信这话,(“语”字,在伯三七一六、斯二七一○卷中写作“义”。)可以去查看《日槃经》。(“日”字,在伯三七一六、伯三六五六卷中写作“湼”。)
赏析
诗中强调造酒罪重,酒肉都不是小事
若人不信此语,可查看《日槃经》
通过强调罪重并给出参考依据,增强劝诫的可信度
艺术手法上,既有直接的告诫,又提及经典,让读者觉得所言有理有据,从而更能接受不要造酒等劝诫
精选评论
- 「云逸散人」造酒罪重之说,凸显对饮酒等不良行为的批判,引人深思。
- 「梦华逸士」引用不同版本的字词差异,为研究诗词版本演变提供了素材。
- 「墨香居士」强调酒肉之罪,劝人以《日槃经》为鉴,有劝诫世人向善之意。
- 「诗韵清风」通过对比不同版本,展现诗词传承中的变化,增加了研究价值。
- 「逸兴文人」诗中对造酒罪的阐述,反映出当时对不良行为的道德审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