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杀八首 其五
纵犬使杀鼠,鼠窘生百畏。
其饥使之出,此亦有何罪。
犬鼠俱可杀,莫计有无功。
苟以无功死,还与杀犬同。
注释
- 「窘」:窘迫,困窘。
- 「畏」:畏惧。
- 「计」:计较。
- 「苟」:如果。
- 「无功」:没有功劳。
赏析
《戒杀八首 其五》中描述纵犬杀鼠,老鼠因饥饿而出本无罪过
诗中指出犬鼠皆可杀,但不应仅因无功就将其杀害,若因无功而死,与杀犬无异
此诗以犬杀鼠之事,引发对杀生行为合理性的思考
艺术上,用简单的事例阐述道理,以小见大,让读者明白不能随意剥夺生命,即使是被视为有害的动物,也不应因其所谓“无功”而惨遭杀戮,体现了诗人对生命平等的朴素认知
精选评论
- 「觉性居士」纵犬杀鼠,鼠虽有罪,然犬亦不应因无功而死。
- 「明心先生」犬鼠之生死,引发对生命价值与对待方式的思考。
- 「善义公子」以犬鼠有无功之死,探讨生命的平等与尊重。
- 「慈悲道人」犬鼠俱可杀,此观念待深思,莫让生命无端消逝。
- 「仁厚长者」诗中对犬鼠生死的探讨,提醒人们珍视每一个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