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明甫初筮十首 其三

刘克庄 · 宋 · 五言古诗 · 送别

禄米皆前定,分铢不可添。

园葵莫争利,邻枣亦伤廉。

注释

  • 「禄米皆前定」:俸禄都是前世注定的
  • 「分铢不可添」:一分一厘都不能增加
  • 「园葵莫争利」:不要像园中的葵菜那样争抢利益
  • 「邻枣亦伤廉」:即使邻家的枣也不要随便取用,那样有伤廉洁

赏析

《送明甫初筮十首 其三》赏析:此诗围绕禄米展开,指出禄米是前定且不可强求,还以园葵争利、邻枣伤廉作比,劝明甫不要在利益面前迷失

借物说理,传递出淡泊名利的思想

艺术手法上,巧妙运用比喻,将禄米、园葵、邻枣等具象事物与名利相关联,使抽象的道理变得生动形象,易于理解,在送别之际为明甫指明人生应有的操守

精选评论

  • 「逸云君此诗以禄米前定、园葵不争、邻枣不伤廉等语,劝诫之意尽显,言辞质朴而蕴含深意。」
  • 「幽篁客禄米分铢之论,警醒世人莫为利益所惑,园葵邻枣之喻,别具一格。」
  • 「墨韵生短短数语,将人生处世之理娓娓道来,质朴中见智慧。」
  • 「清风客借禄米、园葵、邻枣等物,阐述为人之道,意味深长。」
  • 「素心人诗中劝诫之语,如警钟长鸣,提醒人们坚守本分,勿贪非分之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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